2014年度貴州省會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指導通知
2014-04-22 11:18:30 來源:翰飛會計培訓 評論:0 點擊:
【導讀】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無論是否在會計崗位,均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學習
繼續教育地址:貴陽市文昌北路中國郵政綜合大廈11樓5號。
聯系方式:0851-5283799 18188006679 18085114006
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無論是否在會計崗位,均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學習,貴州省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24學分;2014年度繼續教育培訓時間為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內容為2014年度貴州省財政廳文件關于做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指導工作的有關通知。
貴州省財政廳文件
黔財會〔2014〕22號
關于做好201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指導工作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1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的對象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對象:持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無論是否在會計崗位,均應當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學習。
二、繼續教育的內容和形式
2014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主要包括會計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等,范圍主要涵蓋近年財政部新發布的相關政策制度(具體見附件《2014年度貴州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內容指導表》)。
2014年度繼續教育采取網絡教育與面授教育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會計人員根據所屬財政會計管理部門的具體實施方案可以自愿選擇參加。另外,會計人員也可選擇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的其他繼續教育形式。
三、繼續教育情況的學分管理和登記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于24學分。
1.參加繼續教育完成規定學分經考試合格的會計人員,由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定期登記到貴州省會計信息管理系統,會計人員可通過“貴州省財政會計網”在線查詢本人年度繼續教育完成情況。
2.通過其他形式視同完成繼續教育學習的人員,符合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第十三、十四條規定的,應當在3個月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相關證明材料向會計從業證書所屬財政會計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四、繼續教育培訓時間
2014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時間為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
五、監督與檢查
1.各級財政會計管理部門應結合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工作的監督與檢查,推動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有序開展。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應責令其限期改正。
2.各級財政會計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承辦機構的監督和管理,促進其提高教學管理水平和培訓質量。發現有采取虛假、欺詐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的,或以繼續教育名義亂收費或只收費不培訓等不法現象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取消其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承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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